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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来源:集团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09-17

根据局党委印发《关于徐永丽、屈中军、何鹏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上级安排,913日上午,工程公司在机关会议室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工程公司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领导班子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工程公司纪委书记周文辉主持。

会上,首先由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宋莉宣读了《中共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关于给予徐永丽、屈中军、何鹏党纪政纪处分的决定》及《郑州市路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给予徐永丽、屈中军、何鹏行政处分的决定》的文件。

随后,纪委书记周文辉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对郑州市路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检察建议书进行了传达。

公司党委副书记陈彦锋向公司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党员干部要对以案促改提高思想认识的要求,公司各支部要从学习案例中吸取教训,看到效果,反腐倡廉这根弦要时刻紧绷。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利益诱惑,在重点人、重点事,重要岗位建章立制,进行严格管控,各分公司要成立以案促改领导小组,抓准风险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责任,从源头上根本杜绝腐败发生。

最后,周书记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反思以案促改的教育意义,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会后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党员干部应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结合实际,做好表率,严守党纪红线,提高党性修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